根據繼續教育學院院長辦公會審議通過的《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生收費管理實施辦法》,繼續教育學院(后簡稱“繼教院”)對長期未報考且學費未繳清的學生進行“自動退學”處理,停止對其提供相關管理服務。按“自動退學”處理的學生若自愿恢復學習報考的,須由本人向繼教院提交書面申請,經核實情況和補充繳清剩余費用后可進行后續學習,繼教院恢復向其提供管理服務。
經研究決定,繼教院對自從1998到2008年以來長期未報考且學費未繳清的2017人(詳見附表名單)擬作“自動退學”處理。因該部分學生難于聯系,通過當面直接送達、郵寄送達等方式無法送達,故通過公示形式對其進行送達。
自公示之日起,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。公示期:2021年11月15日—2021年12月14日。公示期內,如有異議,請學生本人或其所在助學機構與繼教院自考辦聯系。
聯系人:望老師,聯系電話:027-88382990。
附件:1998-2008自考學生擬作退學處理名單公示.xls
繼續教育學院
2021年11月15日